《經濟》加勞保8個月 小黃運匠領百萬給付
【時報-台北電】弱勢勞工的家庭千萬不要放棄勞保,達人提醒,勞保在關鍵時刻,可能扮演救命稻草的角色,免於經濟陷入困境,並以真實案例小黃司機M先生為例,將近20年沒勞保的他,去年9月在太太勸說下加保職業工會,不料時隔僅8個月就罹癌往生,因是勞保在保狀態,死亡給付也由國保的9.88萬元,一口氣跳增為94.5萬元,家屬足足多領近85萬元。
勞保達人張秘書在《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頻道分享真實案例,M先生靠開小黃養活全家人,雖早年上班時曾保過勞保,但之後離職退保轉業,近20年都沒加勞保,直到去年9月,M太太在張秘書的建議下,決定鼓勵先生到計程車職業工會,辦理加保手續,不料今年5月就因食道癌4期住院,治療後仍撒手人寰。
張秘書表示,M先生當時以最高投保級距4.58萬元入會加保,住院治療時,也曾請領傷病給付,但勞保局要求審查近3個月薪資所得證明,但因M先生都在住院,因此提不出,勞保局就將M先生投保薪資降為基本工資,但慶幸身故時還在加保狀態,當然可以請領死亡給付。
由於平時人活蹦亂跳時,不會想到會生病或變老,張秘書也介紹2種主要的勞保死亡給付,分別是遺屬津貼跟喪葬津貼。
遺屬津貼的請領要件有3:1.被保險人於98年1月1日前有保險年資者,保險年資合併未滿1年者按其死亡當月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一次發給10個月;2.保險年資合併滿1年而未滿2年者,按其死亡當月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一次發給20個月津貼;3.保險年資合併滿2年者,一次發給30個月的遺屬津貼。
至於喪葬津貼則有2個要點:1.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普通傷病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者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5個月喪葬津貼。;2.被保險人死亡,其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條件或無遺屬者,由支出殯葬費者按被保險人死亡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請領10個月喪葬津貼。
因此,以M先生案例來說,即使被降為基本工資,張秘書試算可領到的勞保死亡給付為2.7萬元x35個月=94.5萬元,比國保喪葬補助19761元x5個月=9萬8805元,足足多出84.6萬元。
張秘書沉重表示,鐵錚錚的事情擺在眼前,相較勞保可領近百萬,國保連10萬元都不到,兩者天差地遠,難道不是救命的稻草嗎?所以只要有工作,務必要記得加保勞保,這樣當意外來臨時,就能接替你照顧心心念念的妻兒。(新聞來源:旺得富理財網 李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