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專欄/法律010】告人不成變誣告!你知道誣告罪怎麼成立嗎?

誣告罪是什麼?

所謂「誣告罪」是刑法上的罪名,是指原告用虛假事由對他人提告,想要透過不存在的事實讓「被告人」受到刑事上的處罰或懲戒,就是誣告。這條法律的用意在於避免有人濫用司法資源,進而把告人當作報復手段的罪名。

怎樣才會構成「誣告」?

近期自由時報的報導〈瞎告?睡覺自覺被兄弟倆反吃誣告罪〉中提到,有兩位兄弟懷疑有人趁他們在睡覺的時候無端對他們動粗,結果檢察官受理調後卻發現完全沒這回事,檢察官因此將兩人以「未指定犯人誣告罪」起訴。

原來,對空氣的不實指控也能構成誣告?到底構成誣告罪有什麼條件呢?

法律010提醒,滿足「故意」、「憑空捏造、虛構事實」、「使被告受刑事、懲戒處分」3個條件,就足以構成誣告罪。(取自Pixabay)
法律010提醒,滿足「故意」、「憑空捏造、虛構事實」、「使被告受刑事、懲戒處分」3個條件,就足以構成誣告罪。(取自Pixabay)

誣告罪構成的條件有以下三個面向

  1. 是否「故意」提告陷害人:若是為了提告而提告,企圖藉由訴訟來讓對方吃上官司罰責,就符合故意的條件。

  2. 提告的事實是「憑空捏造、虛構」:若提告的事實沒有根據、法、證據,而是基於杜撰虛構,那麼也可能構成誣告罪。

  3. 會讓被告面臨刑事上的懲戒處分:基本上誣告罪只限定於「刑事、懲戒」的糾紛,只有提出「刑事告訴」才能以誣告罪反制,所以民事是不能用誣告罪來處理的。

滿足「故意」、「憑空捏造、虛構事實」、「使被告受刑事、懲戒處分」3個條件,就足以構成誣告罪。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誣告罪認定標準,請參考 其他誣告罪構成要件

由於誣告罪屬於「公訴罪」(非告訴乃論),因此不論被誣告的受害者有沒有要提出告訴,只要檢察官發現有任何誣告行為,就可以主動開始偵,同樣也有代表國家向法院提起告訴的權力。

防止別人亂告人,如何用誣告罪保護自己?

提出誣告罪的時機點其實很重要,最好的時間點是等到這起「被誣告的事件」調完結,取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是最好的!也就是,假如對方用不實的事實對你提出告訴,最好等這件事情檢察官調完後不起訴,這時候再提出誣告的訴訟,是最有利的時機。

因為在檢察官還沒確定事實的真假之前,就提出誣告可能會「操之過急」導致不起訴,但假如等到確定對方是「不實指控」的時候,這時候證據對提出誣告罪最為有利。

在時間上,只要避免過了追訴期,基本上就沒什麼問題。一般誣告罪的追訴期為20年,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為5年。一旦超過追訴期,誣告罪就不會成立!

如果你對誣告的賠償金額有興趣,歡迎參考 誣告罪賠償/求償項目與金額

簡而言之,誣告罪的存在是在於防止有心人士濫用司法資源或利用「興訟」來達成自己的目的,因此提出任何刑事告訴之前要想清楚,不要逞一時之快偽造法或證據,否則不僅要面對冗長繁雜的訴訟程序,如果最後告失敗反被對方咬定誣告罪,就更得不償失了!同時也建議大家收藏本文,假如不幸被誣告的時候可以快速複習(誤),把這篇文章轉傳給正在面臨訴訟的朋友,他應該會感謝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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