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最快明年初,包裝食品單位標示英文也可以通

【時報-台北電】未來零食、泡麵及飲食等包裝食品單位標示,用英文也可以通!衛福部食藥署官員表示,目前包裝食品單位標示依規定需為中文例如「公克」或是「毫升」,但為求更清楚好懂及廠商易於標示排版,同時與國際接軌,未來可用英文「g、mg、mL、L」標示,另熱量及營養素含量若為「0」,未來可以不用標示出來,同時新增黑豆茶包、麥茶包、花草茶包等沖泡用且未含其他原料的包裝食品,未來可以不用營養標示,最快明年初上路。

衛福部食藥署今天預告「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及「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草案;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簡任技正林旭陽表示,目前國內包裝食品標示主要以公制及中文標示為主,但不利廠商標示排版,進而影響標示的易讀性及引發消費糾紛,因而決定進一步做改善,另過去標示需直行到底,不得切割,導致標示字縮很小,不利民眾讀取,此次亦放寬可以切割分段標示。

另過去包裝食品含有幾份,需要連小數點都標示出來,林旭陽指出,此次預告亦修正增加得以四捨五入方式修整,同時針對不定重的產品,例如烏魚子等,其份數值得以加註「約」字表明。

林旭陽表示,預告後60天內,各方包括消費者團體均可表示意見,如果順利,最快明年初即可實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未依規定標示可處3萬~300萬元罰款,標示不實則罰4萬~400萬元。並限期改正,未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屆期未遵行規定者,則沒入銷毀。(新聞來源:中時 魏怡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