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幫派網紅化 YouTube宣傳無法管
【時報-台北電】今年3月竹聯幫明仁會高調辦春酒,立法院5月完成《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法,新增「明仁會條款」,要遏阻幫派公開活動氣焰,卻管不到網路社群。YouTube有部幫派葬禮紀錄片,把全台大哥們拍得一清二楚,已飆破110萬點閱;最諷刺的是,就連警察蒐證黑幫,都得參考該影片。
2019年,綽號「瘋濟公」的前天道盟主蕭澤宏逝世,接掌盟主的「鐵霸」曾盈富在新北蘆洲籌辦盛大葬禮,萬人送行,黑衣送葬隊伍綿延500公尺。當天影像紀錄的攝影師康芳祥,將全長3小時22分的紀錄片PO網,4年破百萬點閱。
康芳祥說,他知道很多警察看過這部片,甚至會從影片來辨識黑幫身分,「但是破百萬點閱,真的很訝異!」
這個幫派公祭排場,未來不會再有。因修正後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增訂「犯罪組織聚集不解散罪」,俗稱明仁會條款,不得明示或暗示為犯罪組織成員,若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聚集3人以上,警方命令解散3次而不解散,最重可處有期徒刑3年,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以新法檢視蕭澤宏告別式影片,開頭就是天道盟徽章與標語,加上司儀完整唱名致祭的各幫派堂口,新法禁止的,該片全都有。
不過,新法卻管不到網路。網路充斥黑幫高調宴會、公祭影片,上字幕與配樂,流量高。警大教授許福生直言,黑幫高調辦活動,展示經濟實力,透過網路傳播,達到招募行銷目的,挑戰公權力。
許福生認為,可參考日本《暴力團對策法》,由法務部會同內政部公告指定列管幫派,限制其特定行為,由警察採層級式作為防制,以法律指定規範黑道的網路行為,但要注意是否違憲。
管制網路行為,可能引發爭議,但台藝大廣電系教授賴祥蔚表示,若影片內容涉及組織犯罪,剛好就是證據,警方應偵辦,如果未違法,台灣是言論自由的社會,社群平台也無權將其下架。
刑事局掃黑警官坦言,明仁會春酒引發軒然大波,就是從短影音發酵,但修法後仍規範不了網路影片,只能個案認定是否觸法,並作為檢肅的證據。刑事局將與法務部討論,網路內容若刻意宣揚幫派勢力,檢警如何因應。
通傳會(NCC)表示,依「網際網路內容管理基本規範及分工原則」,網路世界回歸實體世界規範,YouTube若有影片鼓吹犯罪等情事,除涉及違法,對此類違反社群守則影片應該要自律。數位部已協助執法機關與Meta、Google建立聯繫,可利用相關管道通知平台處理。(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胡欣男、林志成、黃琮淵/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