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割頸案 乾哥一審判9年 乾妹8年
【時報-台北電】新北市某國中去年底發生郭姓國三生與「乾妹」林姓少女在校園內殺害楊姓同窗,震驚全國。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9月30日一審宣判,郭、林在少年觀護所經多次諮商,已漸能反省其過錯及不當言行,需教育、導正,量處郭9年、林8年徒刑。楊父淚崩直呼無法接受,新北地檢署亦認為量刑過輕,會提出上訴。
檢方調查,2023年12月25日,林女至楊姓同學班上找朋友,因大力甩門,遭楊制止後心生不滿,找同校「乾哥」郭姓少年等人聚集在楊的教室門口嗆聲,郭毆打楊,並從口袋拿出彈簧刀,郭與林的友人欲攔住郭,林卻嗆友人「滾」,郭持刀刺楊7刀,林還補嗆「給他死」,楊隔日不治。
雖然郭、林否認殺人犯意,但檢方認為事證明確,依殺人罪起訴2人。法院指出,郭、林因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的偏差觀念,在不應該有暴力發生的校園內殺害同學,嚴重危害校園安全,造成被害人生命消逝,檢察官與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但法院認為2人在少觀所期間經過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反省其過錯及不當言行,仍需時間學習調整,考量司法院先前類似案例,有必要藉由長期以機構矯正處遇的方式,調整2人身心狀態,並教育導正偏差觀念與行為,加上2人未滿18歲依法減刑,量處郭9年徒刑、林8年徒刑。
楊姓少年另有一位未成年的姊姊,楊父昨在醫院陪女兒開刀,無法到庭聆聽獨子遇害的宣判結果,由民代協助以視訊向媒體表達哀慟的無奈心情。
楊父痛批「我完全無法接受!」司法完全向加害者傾斜,《少年事件處理法》對他們太過於寬容,「台灣法律已死,殺人判得比貪汙還輕,難道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
楊父指摘郭、林「凶殘至極、不知悔改」,誰能保證他們重返社會後,不會對社會安全造成隱憂?說到激動處一度淚崩,「我受不了,哪有人這樣判?我兒子的公平都不知道要去哪裡找?」直呼《少年事件處理法》應該是保護犯小錯的人,而非一視同仁,犯了大錯仍不知悔改,為什麼可以受到法律保護?
楊父沉痛地說,若殺了人可以找任何理由輕判,是否告訴平民百姓台灣是可以任意殺人的地方?已跟律師討論上訴。(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 柯毓庭、高鈞麟/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