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外滯美憂年金中斷?台僑可郵寄證明至台灣勞保局辦理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至今,雖然逐漸與病毒共存、走向回歸正常生活,但因為台灣依然有較為嚴格的邊境管制,回台灣還是必須隔離,讓許多人卻步。不少人至今已經超過兩年沒有返鄉。但依照台灣規定,出國超過兩年者的戶籍會遭強制遷出,包括國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與勞工保險的老年給付、個人綜合所得稅率、地價稅率等都恐被影響。

有讀者李女士向本報表示,她2020年初來美國探親,原本只是短期旅遊免簽進入,沒想到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因為她本身身體不是很好,家人不願意她冒險搭飛機,也不希望她回台一人入住防疫旅館隔離兩周,因此一直在等待解封、遲遲未能返台。後來發覺新冠肺炎疫情比想像中嚴重,家人索性直接在美國幫她辦理移民手續,目前已經辦到一半,但尚未拿到綠卡。

她表示,至今來美國的時間剛剛超過兩年,依照規定下個月到帳的年金恐將被停發。查詢後發現,如果到經文處辦理「居住證明」,再寄回台灣的相關單位,每個月的年金就能正常匯入戶頭。只是,她目前處於「青黃不接」的階段,美國身分還沒有到手、也不知何時移民局會正式通知,因此擔心無法辦理居住證明,「我的保險、信用卡費、台灣房子的水電費都從帳戶扣款,很怕餘額不夠。」

對此,駐舊金山經文處向本報表示,其實所要求的居住證明,只需要中華民國護照,以及在美的地址。地址的部分,申請人可以提供帳單或美國駕照影本,經文處並不要求申請居住證明的僑胞一定要持有美國護照或者綠卡。

駐舊金山經文處並提醒,僑胞如果不是親辦居住證明,而是選擇郵寄申請,則必須先找公證人公證,確認本人的身分。

僑委會也在網頁指出,僑委會經常接到僑胞們詢問有關國民年金、勞保老年給付的問題。經僑委在洽據勞工保險局表示,對於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國民年金老年給付,如果因為出國超過2年戶籍被遷出而停止給付,可以檢附駐外館處開立並驗證之「居住證明」,連同已簽名之中華民國護照資料頁影本,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請寄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4號勞工保險局老年給付科(或電洽886-2-2396-1266轉分機2262諮詢),國民年金老年給付部分請寄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或電洽886-2-2396-1266轉6011諮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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