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醫股》寶齡富錦:董事長張立秋無不法,不起訴已確定
【時報-台北電】寶齡富錦 (1760) 表示,前於106年10月30日發佈重訊澄清媒體有關該公司董事長之報導,該報導提及董事長張立秋先生為毅嘉科技監察人違反證券交易法乙案,該案已於107年9月29日經台北地方檢察署為不起訴處分,後復經108年1月22日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駁回地方法院檢察署之再議聲請,該不起訴處分業已確定。
本案定讞可證張立秋董事長並無前揭媒體報導於擔任毅嘉科技監察人時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情事,該確定之不起訴處分,已還張立秋董事長之清白。因惟恐投資大眾未明瞭該本事件已完結,故特此說明。(編輯整理:莊雅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