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復古報廢機車迷「1牌3車用」 警:可罰1萬8百

台北一名復古機車迷遭到投訴,3輛機車都是用同一個車牌停在巷弄很占位,讓鄰居覺得不便、氣得檢舉。我們實際找到機車車主,他說真的很愛復古機車,買回來重新修整,但因為這些30、40年的機車都是報廢車,無法申請牌照,因此掛別的車牌上路。警方呼籲,這樣的行為已經違法,最高可處1萬800元罰鍰,甚至扣牌、扣車。

深夜九點多民眾牽著復古機車返回住家巷弄,尖尖車頭,車尾也是正正方方,外型引人注目。

過了幾天同一人又騎了 ,另一台復古機車進出巷子,但怪的是仔細看,車牌竟然一模一樣。

投訴人控訴,鄰居常常換車代步,但約有3台車的車牌,都是同一個,對此遭控訴的車主,也出面回應。

復古機車車主(變音處理):「那個車都沒有惹到人,是人跟人不爽,因為他投訴警察,警察來看沒事,車子人家壞了,我來修,可以吧。」

事發就在台北萬華區,果真看到被檢舉的,這輛復古的日系機車,就停在巷弄內。

原來車主是復古機車愛好者,經常在臉書社團,看到喜歡的報廢機車,就買回來自己動手修,尤其這台外型亮眼的機車,車齡就長達3、40年,家門口還有其他老舊日系車,但這些其實都已經報廢,根本沒有辦法再申請牌照上路。

復古機車車主(變音處理):「扣車就扣嘛,你要愛玩車,就要有捨得,我停這裡就是(鄰居)你,砸到人家的車,他承認嘛,承認就算了嘛,我也沒有叫他賠嘛。」

原來疑似就是因,買了復古車當寶貝,卻不小心被刮花,與鄰居產生糾紛,再加上這些復古機車,經常占位,導致原本就不大的巷弄,變得又擠又窄。但確實無牌照上路,已經明顯違反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汽機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最高可處1萬8百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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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山派出所副所長馬秋揚:「依牌照比對車輛款式、顏色,如確有不符情事,舉發該號牌車主,牌照借供他車使用。」

復古車市場很夯,民眾愛上報廢機車,買了但無法領牌,想出這招 一牌多車用但遭到檢舉,不僅大傷荷包,連愛車也被扣走,更心痛。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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