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追訴期有漏洞 立委促修法未成年被害人追訴期自成年起算

民進黨立委范雲與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7日)舉行記者會,針對師對生性侵的案件層出不窮,有受害學生往往因為年幼難以求助,即便成年後勇敢揭露狼師惡行,卻因刑法追訴期20年已過,無法追訴狼師刑事責任。為此,范雲主張修法,將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期改成自成年起算,並加重權對未成年勢性侵刑責,杜絕狼師逍遙法外。

立委范雲與人本教育基金會舉行記者會指出,接獲一名A小姐20多年前曾受到導師侵害,後來由人本陪同下向學校申請調查,學校性平會最終認定性侵害成立,卻因為刑法追訴期20年已過,無法追訴狼師刑事責任,凸顯現行刑法中有關師對生性侵刑責的漏洞。

范雲表示,基於性暴力犯罪難以言說的特性,再加上遭受性侵的學生往往因為年幼難以求助,就算受害人成年後鼓起勇氣決心提告,卻面臨狼師早已退休,解聘處分無實質影響,仍繼續每月領退休金;加上已過刑事追訴期,也無法以司法制裁,狼師逍遙法外。為此,她主張應修正刑法,將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期自成年起算,以保障受害人為自己爭取正義之機會,並對未成年者利用權勢性侵加重其刑。范雲說:『(原音)如果已經是權勢性交了,師對生針對未成年其實受到的傷害不小於強制性交罪,應該修法在刑法中設的,228條中的權勢性侵罪應該加重刑罰,至少應該如同強制性交罪大於7年。在猥褻的部分,強制猥褻罪也應該對於受害年齡小於14歲的,一樣是3到10年(期刑)』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也指出,校園狼師惡行若當下沒有被揭發,就容易持續犯案,累積眾多受害者,因此,當發現校園師對生性侵案時,主管機關應針對該狼師過往任教過的學校及學生擴大調查。她呼籲應研議在性平法規中明訂學校及教育主管機關擴大調查的行政責任,才能終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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