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規投資遭約談 瀚亞投信前投資長300萬元交保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1日電)瀚亞投信劉姓前投資長涉透過人頭戶買進特定個股再出脫牟利,獲利數千萬元,涉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台北地檢署昨天約談劉男說明,今天諭令新台幣300萬元交保。

檢調獲報,劉男在基金及全委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涉利用人頭帳戶進行相同個股買賣且未向公司申報交易,並涉指示基金及全委經理人買賣特定股票以拉抬股價,再透過人頭戶出脫牟利,且公司先進行投資決定再後補分析報告,已違反投資流程規定。

金管會去年宣布對瀚亞投信祭出3大重罰,首先停止瀚亞投信3個月與客戶新增簽訂全委投資契約、辦理全委投資業務及募集投信基金,其次開罰瀚亞投信新台幣400萬元罰鍰,最後為命令瀚亞投信解除劉男的投資長職務。

台北地檢署認為,劉男於民國107年至110年間在基金及全委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利用人頭帳戶進行相同個股買賣且未向公司申報交易部分,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特別背信罪,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8處搜索,並約談劉男及1名劉姓女子說明。

檢察官漏夜複訊後,今天凌晨諭令劉男300萬元交保、劉女30萬元交保。(編輯:戴光育)11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