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董事會決議擬處分所持有之全家不超過43,500張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218)泰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處分所持有之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全家」)股份

1.事實發生日:111/12/02
2.公司名稱: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活絡長期股權投資價值、提昇股東權益及改善財務結構,本公司擬處分不超過43,500仟股之全家股份。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杜英達獨立董事在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表達因本案有太多空白授權,且處分案金額接近本公司資本額的兩倍,應該適用公司法185條之規定,所以反對此案。
(2)關於處分本公司投資有價證券案程序,經理部門諮詢並由二外部獨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並有上市公司處分有價證券實務案例佐證,允無適法性疑慮。審計委員會委員提議並經董事會討論後,針對交易數量、每股交易價格下限及授權處分期間做成決議,並無空白授權情事。
(3)待實際交易完成後本公司再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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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