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夜間向街口討36億 胡亦嘉:沒有返還的問題
昨(24)日晚間泰山發布重訊,公告董事會決議訴請街口金科返還36億元投資款。對此街口金科董事長胡亦嘉表示:「相關交易目前已經完成,在法律的實質認定上,泰山現在已確實是街口之股東,這部分現在與後續都完全沒有『返還』的議題存在。」
泰山經營權易主後,新團隊針對前公司派決議賣全家、買街口等案,積極設法追回,力求讓公司回歸正軌,昨(24)日下午董事會決議,聘請前旺旺總座蘇守斌為幕僚長,為維護股東權益,董事會也決議訴請街口金融科技返還36億元投資款。
泰山在新團隊接手前,前公司派曾於今年5月5日召開董事會並通過決議,以36億元取得街口金融科技老股及增資新股,共40.4%股權。為此,當時市場派、現任公司派龍邦曾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假處分禁止交易執行,入主後也積極尋求各種管道試圖討回相關款項,但都沒有結果。
昨日泰山召開董事會,決定委請律師依法提起訴訟。但獨董黃慧萍對此決議持保留意見,她認為,公司應先委請受任律師本於專業及所蒐集法院實務見解,藉此了解訴訟成本及評估法律風險,否則難以支持同意。
針對相關情事,街口金科董事長胡亦嘉今(25)日受訪表示:「泰山公司自己股東間上法院對其投資街口的董事會決議提出質疑,後續法院裁定先進行假處分,也就是先暫停執行,街口看到了法院假處分新聞後,也暫停繼續執行與泰山進行中之合約。但對於泰山公司之董事會是否有效,法院目前並沒有任何裁定,所以在法院裁定前,泰山公司昨日說現在訴諸法律,感覺泰山公司並不想理會法院的裁定,或對法律的意識相當薄弱,這讓我很訝異。 」
胡亦嘉進一步說:「關於36億的投資款,其中22億是街口金科發行新股,這部分已於法院假處分前就已完成,新股已完成發行是無法復原的,法院假處分文中也提及新股發行已完成,在法律的實質認定上,泰山現在已確實是街口之股東,這部分現在與後續都完全沒有『返還』的議題存在。」
另外,街口針對泰山於8月14日公告的財報,未將街口放入長期投資,胡亦嘉認為:「這已明顯財報造假,街口將向證交所檢舉泰山財報不實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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