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財劃法修正中央可向地方要錢? 莊翠雲:要與主計總處溝通
《財劃法》修正三讀通過,立委郭國文建議,中央可以要求地方上繳財源,並且財劃法本身就有法源。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還是要跟主計總處討論
《財劃法》33條規定,各上級政府為適應特別需要,對財力較優之下級政府得取得協助金,不過目前之前中央從來沒有運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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