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併延燒!吳東亮錄音曝光被指涉違反金金分離 台新金發聲明 新勝喊告

新新併延燒!針對周刊報導吳東亮錄音曝光,疑似指派魏寶生擔任新光金(2888)董事長再談合併,涉違反金金分離,台新金(3)日發表3點聲明,「任何影涉均非事實」,符合主管機關規定,新勝及新光實業則喊告「依證交法、誣告及妨害秘密及隱私等刑責之規定,予以最嚴厲之刑事告訴追究。」

新新併延燒!吳東亮錄音曝光被指涉違反金金分離,台新金發聲明。新勝喊告。圖/台新金提供
新新併延燒!吳東亮錄音曝光被指涉違反金金分離,台新金發聲明。新勝喊告。圖/台新金提供

有周刊報導台新金董座吳東亮被錄到親口承認新光金的魏寶生等4席董事是他個人以大股東身分的指派,不僅是假合意合併,涉及背信等罪,更已違反「金金分離」原則,台北地檢署接獲相關錄音檔偵辦中。

周刊報導說,錄音內容疑似有股東詢問新勝如何選派魏寶生等4名董事進台新金這時,新勝的股東也是新柏公司董事長的吳東勝表示:「是也麻煩台新那邊幫忙大家來研究」話還沒講完,吳東亮就急著出聲表示:「與台新無關啦,是我啦,是我個人啦,我是大股東的身分。

新光金雙龍搶珠,台新金董事會通過合意併購新光金,中信金(2891)公開收購新光金(2888)議題續發燒,針對周刊指稱台新金(2887)董事長吳東亮涉嫌違反「金金分離」,指派魏寶生擔任新光金(2888)董事長再談合併,台新金上午發布聲明稿,指「任何影涉均非事實」,主管會都認定符合規定,新光金董事並非台新金關係人。呼籲勿再惡意攻訐及抹黑。

台新金控今日下午發布三點聲明。

聲明稿如下:

一、金控公司負責人及關係人有關「金金分離」原則,法有明文規範,本公司及負責人均恪遵法令執行相關事務。

二、有關媒體報導影射之金金分離疑慮,均非事實。本公司與新光金控為二家獨立之金控公司,新光金控董事新柏公司之4席法人代表並非本公司負責人之關係人,業由主管機關檢視確認無違反金金分離規定,且經媒體數次報導主管機關認定前揭事宜符合金金分離規定之看法。

三、值此台新金控及新光金控合意併購進行之際,謹請各界自律,勿再進行惡意攻訐及抹黑,以維金融市場應有之秩序。

新勝與台灣新光實業也發布二點聲明稿,指身為大股東提名董事受憲法所停障,「若干人士惡意竊錄及剪輯編造並予非法散播」,之前顧及家族公司舊誼,百般容忍,詎竟仍不知幡悔,仍屢屢恣意侵害社會法益擾亂市場秩序,本公司刻將依證交法、誣告及妨害秘密及隱私等刑責之規定,予以最嚴厲之刑事告訴追究。

以下為聲明稿內容:

  1. 一、 本公司身為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光金) 之股東,依法行使提名、選舉並參與表決之權利,為憲法及法律明文保障股東權之行使,與金金分離之行政監管完全無涉,更為公司法及企業併購法所明定之權利,亦無利害關係迴避之適用。

  2. 二、 本公司強烈譴責若干人士為阻撓進行中之併購案件, 無視法律規範且刻意扭曲抹黑,惡意竊錄及剪輯編造並予非法散播,趁隙扭曲煽惑集中市場之交易秩序,且以明知不實之事項恣意興訟。本公司前顧及家族公司舊誼,百般容忍,一再呼籲其等應對法規範之遵循及市場秩序之維持妥為自重,詎竟仍不知幡悔,仍屢屢恣意侵害社會法益擾亂市場秩序,本公司刻將依證交法、誣告及妨害秘密及隱私等刑責之規定,予以最嚴厲之刑事告訴追究,以遏不法並維全體股東之合法權益及金融市場秩序之穩定。

  3. 周刊更指吳東亮是「嘉浩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到台新金控擔任董事長,彭雪芬則是「嘉浩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到新勝公司擔任董事,新勝公司則獨資成立新柏公司,新勝及新柏共持有新光金3.006%股票,再由新柏公司指派魏寶生、吳東明及洪士琪與林敦仁等4人至新光金擔任董事。

  4. 周吳東亮與彭雪芬夫婦早已透過「嘉浩股份有限公司」,實質同時控制台新金及新光金,明顯違反「金金分離」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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