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幼兒園餵藥案 教育局:清查市長信箱及4月1999專線無相關內容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某私立幼兒園爆出幼童遭老師餵食藥物案,家長質疑新北市府延誤處理,教育局澄清,清查市長信箱約一萬件,並無相關陳情案件紀錄,以及4月份1999進線,進線錄案一萬三千五百案,檢視分案紀錄,以及逐通確認民眾來電,無關於此案件相關的內容。
教育局表示,5月15日接獲教保人員疑似有餵藥事件,當日立即啟動「重大兒虐案件司法早期介入機制」,社會局主動報請新北地檢署啟動司法調查,司法機關5月18日到園搜索。本案全面配合司法機關偵辦進度,教育局當日立即到園稽查,並依照教育部「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啟動行政調查。社會局亦立即啟動一對一個案追蹤。
教育局說明,因每一位家長想法不同,採檢須尊重家長意願。有家長反應想了解孩子健康狀況及採檢需求,5月22日起教育局先後主動提供檢驗所及榮總毒物科窗口免費檢驗。6月1日起配合司法偵辦進度,教育局主動關心幼兒健康,鼓勵家長採檢,衛生局主動協調醫院「到園檢驗」專案。6月5日衛生局安排醫師及醫檢師到園檢驗,經調查55位幼兒家長檢驗意願,共16位同意採檢。
此外,6月8日辦理專業諮詢服務說明會,因每一位家長及幼兒的需求及實際情況不同,因須顧及隱私,採一對一家長專業諮詢服務模式辦理。針對家長對於檢驗出之藥物反應、幼兒針對此事件的照護、幼兒離園心理建設、退費及賠償等諮詢。經調查67位家長,共35位有意願參加,實際到場接受諮詢服務25位。由社會局、衛生局聘請專業毒品醫師、心理諮商師及律師,針對家長問題一對一逐一回覆家長。後續會針對有需求的家長,持續召開家長專業諮詢服務說明會。
教育局指出,幼兒在園檢出藥物反應,已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育局裁定6月12日起廢止私立幼兒園的設立許可,並裁處最高罰鍰15萬元,含未依規定通報: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依同法第54條裁罰3萬;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之行為: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第33條第1項,依同條例第46條處6萬元罰鍰及自即日起廢止設立許可;違反停辦之規定:違反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裁罰6萬元。
對於教育部表示,5度致電新北市提醒積極處理,教育局回應,教育部承辦人共3次致電教育局,5月19日為第1次,3次皆是詢問案件相關進度及狀況,教育局說明此案處理方式及策略後,教育部表示全力支持教育局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