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忽視大巨蛋演唱會使用需求」監察院糾正北市府、內政部!
【時報-台北電】台北市政府2006年簽訂台北大巨蛋BOT合約,原本就知悉除體育館使用外,另有藝文表演、集會及展覽等使用方式,但監察院指出,該府漠視其他非體育像是演唱會使用的適法性,導致紛爭不斷,內政部也未能正視大巨蛋有多元化複合使用的需求,與時俱進適切修改相關法令,因此糾正台北市政府、內政部。
監察院指出,大巨蛋體育館是行政院核定為國家重大經濟建設之一,採BOT方式辦理,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均負有法定監督義務,演唱會使用不是遠雄公司現在所提出,早在2006年簽約時即有載明,但是北市府未能本於權責面對相關建管法令或內政部釋示,漠視藝文表演的適法性,導致爭議不斷。
監院指出,內政部之建築技術規則內的建築物使用類組,對演唱會使用形式也欠缺規範,北市府2017年雖多次函請釋示,但內政部均未加以解釋,顯然忽略該建設是國家重大經濟建設,也未能適切修改相關法令。另,本案除技術規則爭議外,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僅就體育館功能驗證,排除演唱會使用形式之評定。
對於大巨蛋是否做演唱會使用,調查監委林盛豐、王美玉指出,首先應以合乎法制許可方式辦理,排除外界質疑的球場面活動與疏散,動線規劃、維護管理強度等疑義,一定要建立「安全指引」,內政部和北市府應就法制面與實體面之爭議切實檢討改進,維護公共安全。
另外,監委認為,大巨蛋營運單位所提「防災及緊急應變計畫」欠缺審議機制,報府即同意備查,有欠妥當,使用執照但書之「室內避難管理對策(7項)」也無審議制度,涉及強化避難逃生演練與避難管理,台北市府應就闕漏,詳加檢討。
該調查意見書提及,大巨蛋增加地下1層避難層認定爭議,應回歸建築設計本質是否真能確保公眾安全,理應強化監督量能,並基於風險管理角度,防範未然,避免踩踏事件發生;針對電腦模擬與都市防災爭議,北市府都計審議委員會模擬軟體確於無法作業狀況下仍予以通過,有待檢討,但內政部應就電腦模擬參採標準,通盤檢討建立標準。(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蔡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