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公證法修正草案公聽會 議題上均高度分歧、未達共識

【時報-台北電】司法院提出公證法修正草案,為此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今日舉行公聽會,邀請司法院及民間公證人共同探討修法意見,然而雙方在公證人收費應否調整、公證制是否應採單軌或雙軌、公證人懲戒處分應否公開等議題上均高度分歧,未能達成共識。

公證人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周家寅指出,我國原本只在法院辦理公證業務,1999年修法後增設民間公證人制度,到如今世界上主要國家都只會在民間設公證事務所,而不是設在法院,維持雙軌制的主要國家除我國只有俄國,但俄國幅員遼闊,偏遠地區民間公證人難以存活,才維持雙軌制,所以聯合會主張設定雙軌制落日時間,逐步達成只在民間設公證事務所的單軌制。

此外,公證法規定了公證收費標準,但公證人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何叔孋認為,此一標準自1999年起即未再調整,但這些年民間平均生活水平提高很多了,一點微調對民眾權益影響不大,但對公證人很有感,希望能提高。另外卷宗保存對公證人而言是很大負擔,也希望能收取費用。

而針對司法院提出的修法草案,未來將於司法院網站上公開受懲戒之公證人的姓名,達德法律事務所律師黃陽壽認為,公證人很容易不小心出錯,如果這樣就要被公布,違反比例原則,不妥。

不過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鄭冠宇坦言,目前不太可能完全實施單軌制,偏遠地區仍有法院公證人的需要。台灣高等法院法官管靜怡更直言,重點不是單軌或雙軌,而是讓人民有需要公證時更方便,公證制度採行單軌或雙軌應看民間需求,不一定要因應其他國家潮流就改為單軌制。因此司法院主張繼續維持目前的法院與民間公證併行的雙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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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靜怡還說,儘管公證費用沒調整,但民事訴訟也是20年來沒調整,這是提供服務,若有些項目需調整可再研究,但應該經過詳細評估與研究。密封遺囑原本收費1000元,但如果按照民間公證人組織的意思提高收費,再加上保管費,一下子就變成7000元,這樣一般人民能否接受?司法院也必須聽到消費者聲音。

此外管靜怡指出,懲戒制度公告是為了更透明,其他執業人員如此,公證人部分全公開沒有不符合比例原則問題。

台北地方法院公證處主任公證人鄭惠佳則表示,雖然1999年修法方向是希望未來實行單軌制,但何時施行取決於民眾需求,現行法院公證處辦理占比4成,仍有存在必要,尤其結婚公證,在台北辦公處所寸土寸金,如果每個民間公證事務所都要禮堂,是很高的成本。關於公證費用調整,她同意適度調整公證費用,但公證具有公益性質,也不宜過度加重民眾負擔,如果因為費用過高讓民眾不前往公證反而不好。(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季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