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息民怨「貸不到」 卓榮泰再提4原則、4順序滅火

【文/記者朱語蕎】

▲行政院長針對近期房貸之亂,再提出4原則、4順序。(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對於近期房貸之亂,行政院長卓榮泰5日於行政院會中針對金融穩定及房貸議題表示,維護金融市場的安全與穩定是政府第一要務,且政府有責任消弭民眾的不安與疑慮,讓一般正常進行中的貸款不受影響,他也提出四項原則與順序,並請行庫自主調整貸款結構、審慎核定及嚴格管理新青安貸款,以建立健康有序的不動產市場,讓社會更安定。

卓榮泰提到的四項分別是:一、要維護金融體質的安全;二、民眾自住首購及已承諾的貸款要優先;三、行庫必須自主調整貸款結構;四、新青安貸款需要審慎核定及嚴格管理。

卓榮泰說,行政院依循上述四項原則逐步落實,而維護金融市場的安全與穩定是第一要務,他也感謝央行在第一時間提醒行庫與社會大眾,這絕對是正確且必要的工作。

其次,政府有責任消除民眾心理上的不安,因此行政院第一時間即表示,民眾一般正常進行中的貸款,不應受到影響,不要讓民眾有貸款不易情形 針對上述第三點,卓榮泰進一步表示,行庫必須自行檢驗,並自主管理調控貸款結構,尤其針對巨額貸款戶,或是集中在土建融(購地、建築興建工程貸款)方面的貸戶,行庫必須要自主調控,才有助於建立健康有序的不動產市場。最後針對新青安貸款部分,卓榮泰指出,必須在貸前審慎審查貸款資格,向貸款人清楚說明其是否符合日後逐月或寬限期到期之後的清償能力。同時,貸後更要嚴格管理,僅限於自住使用,不能有轉租或其他違背新青安政策的行為。

此外,如繼續發生建商利用內部作帳或人頭戶等方式誤用、濫用新青安政策,則請內政部務必透過公會瞭解,並審慎研議法制措施。

卓榮泰強調,政府政策首重維護金融體質的安全,並要弭平民眾貸款不易的心理不安,且根據《銀行法》第72-2條「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之百分之三十」規定,所揭示的30%安全警戒值依舊不變,希望各部會通力合作,讓民眾瞭解政府施政兼顧衡平性與優先順序,並在最短時間內消除民眾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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