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支實付醫療險「損害填補」7月上路 副本理賠未下架也要遵守

金管會今 (27) 日發布修正「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商品應回歸損害填補原則,將於 7 月 1 日生效,7 月後仍未下架副本理賠商品的業者,仍須依照損害填補原則處理,但若是續保件可依原條款辦理。

蔡火炎說明,實支實付型 (傷害) 醫療保險商品其保險金之理賠應以損害填補為原則,並應於保單條款約定損失分攤機制,以使被保險人於同一保險事故中所獲得之理賠金額不超過實際負擔之醫療費用。

另外,相關理賠機制及特別提醒事項聲明書等規範,保險局也請各公司配合相關示範條款及配套措施的實施時程辦理。

日前產、壽險公會已向金管會提出緩衝期的需求,因此相關配套措施延後到 10 月 1 日上路。

蔡火炎表示,現在各公司賣的實支實付醫療險幾乎都是採正本理賠,至於少數仍有銷售副本理賠的業者,7 月至 10 月之間的過渡期間,還是要依照損害填補原則來辦理。

蔡火炎進一步指出,若是續保件的副本理賠可依照原來條款,但新賣的產品就要依照新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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