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產業》陸無人機出口管制新政9月1日上路 旨在3個「有利於」

【時報-台北電】中國大陸商務部網站7月31日報導,大陸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記者提問大陸商務部、海關總署、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聯合發布了優化調整無人機出口管制措施公告,中方的出口管制政策考慮回應稱,此次調整體現了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於更好維護中國大陸國家安全和利益,有利於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有利於保障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

發言人稱,經批准,7月31日,中國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發布了關於優化調整無人機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調整紅外線成像設備、用於目標指示的雷射器等部分無人機重要部件的管制標準,將高精度慣性測量設備增列入管制範圍,取消對特定消費級無人機的臨時管制,禁止所有未納入管制的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恐怖主義活動或者軍事目的。上述政策將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

發言人說,2023年7月31日,中國政府推出了無人機出口管制相關政策。實施一年來,大陸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廣泛聽取各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建議,依據《出口管制法》規定進行認真評估,並結合形勢發展需要,作出優化調整的決定。此次調整體現了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於更好維護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有利於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有利於保障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李文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