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看這裡〉海外所得多少金額不課稅?稅額計算公式教你輕鬆估算
下個月即將進入報稅月,投資人開始詢問海外所得的報稅問題,富邦證券提醒,投資人對稅法應有完整了解,清楚稅額計算公式,可讓你輕鬆估算稅額。
投資人近期開始詢問海外所得報稅問題,是不是海外所得 670 萬元以下就不用申報?一戶領取身故保險金 4000 萬元 (3330 萬元 + 670 萬元) 是否就不會課到最低稅負?坊間這樣的解讀甚多,富邦證券指出,此說法太簡化,因為會有這麼多海外所得或高額保單的家庭,通常也會有國內所得,甚至領取特定保險給付年度,同時也有海外所得,以致推算可增加的海外所得或特定保險金額,常常不是「足額」。
富邦證券專家團隊協理陳秋蘭表示,最低稅負課徵概念是以「一般所得稅額」及「基本稅額」二者做比較。「一般所得稅額」,是所得淨額依適用稅率計算出的應納稅額,減除投資抵減稅額後的餘額,白話來說,「一般所得稅額」就是原本就要繳的稅。
如果「一般所得稅額」≧「基本稅額」,那表示原本繳的稅夠了,不會因為最低稅負計算而應多繳稅;反過來,若「基本稅額」較高,表示原來繳的不夠,還要連同「基本稅額」大於「一般所得稅額」的部分一併繳納,所以結論是:「一般所得稅額」及「基本稅額」二者取其高者繳納。
陳秋蘭表示,「基本稅額」的算法稍微複雜了些,是以所得淨額,加計五大項稅基之金額的合計數,減除 670 萬元後,乘上 20% 稅率後即得出。
此五大項稅基分別為:
1. 海外所得:一申報戶未達 100 萬元者,免予計入;100 萬元以上者,全數計入。
2. 特定保險給付:95 年 1 月 1 日起訂立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的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受益人受領的保險給付。但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臺幣 3330 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
3. 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的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
4. 非現金捐贈金額。
5. 法律新增的優惠。
陳秋蘭表示,其中,最引人關注的項目莫過第一項之海外所得及第二項的特定保險給付。這二項的產生,是否會讓「基本稅額」一舉躍過「一般所得稅額」,以及此臨界點,是否可能透過公式反推模擬得知。
陳秋蘭表示,所謂臨界點,就是「一般所得稅額」等於「基本稅額」,意即納稅人不會因為最低稅負而多繳稅。計算上,先估算出大家比較熟悉的「一般所得稅額」(原本應繳的稅),而為求出平衡,「基本稅額」必須等於「一般所得稅額」,此時便可以該金額反推可容許的五大項金額。
算法是以基本稅額倒除 20% 稅率,加回 670 萬元,記得要減除所得淨額,即得出一個額度,也就是可容許的五大項金額。當五大項金額在此額度內,「基本稅額」就不會超過「一般所得稅額」。
富邦證券提醒,107 年股利課稅方式有合併計稅和按 28% 分開計稅二種計算,不同方式必然牽動最低稅負的計算結果。又海外所得的計算及特定保險給付計入的規定,尚有一些細節,金額較高者宜再深入瞭解。對稅務多一分瞭解,理財才能放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