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及格證書數位化 112年起全面實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9日電)考試院今天說,配合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數位化,院會通過修正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今年8月起先試行,並從民國112年起全面實施,各種國家考試都以發給電子證書為原則。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指出,院會今天通過修正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這次修正原因,主要是為配合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數位化將在今年試行,需建立相關規範。

考試院說,該辦法最近一次修正至今已19年,運作實務上已有相當變化,因此依據實務現況以及相關法規修正,配合修正有關請發機關、證書應載內容、繳費通路、製證流程、英文證書申請等相關規定,將自發布日施行。

考試院表示,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數位化,將分兩階段推動。第一階段為試行階段,今年8月1日以後訓練期滿或結訓的考試及格公務人員或升官等訓練合格人員,將開始領取電子證書;第二階段為全面實施階段,從112年起各種國家考試類別,包含高普考、專技人員、升等升資訓練等,都以發給電子證書為原則。

考試院說,證書數位化的同時,紙本證書不再全面發放,但及格人員如有請領紙本證書需求,也可繳納證書費後發給。

考試院表示,證書數位化前,少部分已製作完成的紙本及格證書,因及格人員多年未繳納證書規費,導致遲未寄發情形,這些紙本證書將公告限期請領,當事人如有需求,可在規定期限前繳費請領,如逾期仍未請領,將掃描建檔並造冊後不再保留原紙本。

考試院指出,及格人員仍可依本辦法規定,申請發給證明書,且考試及格身分或權益,並不因原證書保留與否而受影響。未來證書數位化後,紙本證書將不再全面發放,須申請並繳納證書費後才製發,不會再產生紙本證書未請領的情形。(編輯:蘇志宗)111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