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未生效法律 政院主張可提釋憲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10日將處理《憲法訴訟法》覆議案,民進黨因國會席位不敵藍白,覆議案預料無法過關,行政院長卓榮泰9日親上火線呼籲在野立委支持覆議。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透露,若覆議案被否決,法案公布未生效的期間等同法律尚未生效,是否釋憲等都可考慮,也可能提「預防性權利救濟」,請國人拭目以待。

翁曉玲痛批 行政院強塞歪理

林明昕的談話透露出行政院的攻防策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痛批,行政院是強塞歪理,預防性權利救濟從未出現在憲法訴訟中,這是完全顛覆過去大法官釋憲的作法,執政黨應該等法律生效後,聲請釋憲才是正軌,用任何歪理都是在破壞憲法的安定性。

行政院預見覆議案今日將被否決,且在野黨未邀請卓榮泰至立法院會備詢,卓榮泰決定在行政院召開記者會,由林明昕及副院長鄭麗君、祕書長龔明鑫陪同,說明覆議理由。

卓榮泰痛批,立法院不安排行政院去報告,「絕非遺憾2字可以形容」,他強調行政院有權利、有責任要提起覆議,絕非在野立委所說的越俎代庖,為司法院提覆議,若以此說法,立法院以立法權凌駕司法,限制、規範大法官的開會與決議人數,難道不是擴權違憲、越界管轄?

卓籲支持覆議 維護憲政體制

卓榮泰認為,在野立委這次修憲訴法是對憲政體制做最大的破壞,行政院無法接受。卓榮泰強調,若支持覆議案,就是站在維護憲政體制的這一方,否則就是站在毀憲摧憲,剝奪人民憲政權力,造成錯誤歷史的那一方。

政委林明昕指出,若覆議遭否決,憲訴法不會立刻生效,必須經總統公布、院長副署,依照憲法有10天時間可以做沙盤推演,加上總統公布後第3天才生效,而公布未生效的期間等同法律尚未生效,是否釋憲等都可以考慮。

林明昕透露,司法案件有一種「預防性權利救濟」,意指目前還沒有實際受到侵害,但未來一定會有,且一旦發生就會來不及,因此要提起預防性權利救濟,在民事訴訟稱為「將來給付之訴」,這是司法訴訟的常態,所有的訴訟都有可能性,過去憲法訴訟條文沒有規定,也沒有否定,但大法官會否接受,須由大法官作決定。

翁曉玲說,《憲法訴訟法》第95條就已明定,只要賴清德總統一公布,法案就同時生效,根本不存在3天空窗期,並非如林明昕所解釋。

不存在空窗期 在野批林說法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無法認同林明昕的說法,他表示民進黨是為了達到目的,犧牲法治;過去通傳會(NCC)組織法修正時,是規定NCC委員連任限1次、且刪除延任制度,當時立法院就被行政院擺一道,行政院拖著不施行新法,所以立法院後續修法時,都會連同日出條款一起修正,此次《憲訴法》也是,所以行政院說有三天空窗期,根本不存在。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表示,賴政府想要通過的法案就說合憲,不想通過的法案就說不合憲,話語權都在政府手上,在野因此針對憲訴法設下門檻,也規定總統要補提名人選,就是要維持憲法法庭持續運作。如今政院打算針對沒通過的法案提釋憲,根本就是本末倒置,民進黨才是毀憲亂政。

行政院先前已就國會改革案提出覆議,再加上憲訴法覆議,是在7個月內2度提出覆議,卓榮泰堪稱是史上提出最多憲政救濟手段的閣揆。卓榮泰強調,若非立法院擴權違憲,行政院沒必要提覆議,政院是否繼續提覆議案,是由立法院決定。(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張薷、陳薏云、李奇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