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公告杉原灣移轉投資 可供文教住宿遭批美麗灣復活
台東縣政府買回美麗灣渡村2年,縣府改名叫「杉原灣」。環保團體在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美麗灣違反環評後,不斷呼籲要拆掉蓋在沙灘上的違法建築,不過縣府已經核發建照和使用執照,依法屬於合法建物。
本(8)月7日更公告「杉原灣建物增改修建營運移轉投資案」,鼓勵民間投資,徵求投資人以文化教育目的營運,但其中包含「住宿」項目,規範可在總樓地板面積40%做為住宿使用,縣府強調,會要求投資人符合計畫目的。
台東縣財經處開發科長黃泇鍀表示,「縣府這邊會有一個甄審小組,會針對計畫去做審核是否有符合文教設施的公共建設目的。住宿則是按總樓地板面積的40%,就是最高的限制,不能再多。」
環團表示,美麗灣渡假村環評違法在先,現在又以文化教育當華麗轉身的營運招牌,又附加可以住宿,等於是讓美麗灣渡假村從敗部復活,縣府可能又再一次違法。
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執委廖秋娥指出,「違反環評如果又允許別的業者來這個地方,能夠經營原來的旅宿業。我覺得是已經違反環境正義。」
環團強調,美麗灣建物的總坪數有5千多坪,40%做為住宿,代表有2千多坪可以運用,等於是海線第一排的旅館,文教使用可能對投資人來說是藉口。
但縣府強調,投資人經營的項目縣府都保留最後審查權,會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