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來首家 NCC准鏡電視設新聞台
NCC委員會議19日以12項負擔、14項廢止權及16項行政指導,核准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成為近十年來,NCC第一家核准申設的新聞台。
鏡電視也隨即發布訊息表示,2019年12月正式向NCC提出新聞台設立申請,2020年5月撤回舊案重送新案,已準備了兩年。鏡電視已聘請國內傳播界學者翁秀琪擔任外部公評人,目前已到職員工400多人,已建置全新攝影棚及製播設備,做好隨時開播的準備。
依據鏡電視新聞台營運規劃,未來每天將製播14小時的即時新聞、2小時深度新聞節目、1小時國際新聞節目及1小時藝文新聞節目,並將在新聞頻道製播兒少新聞,及每節新聞至少有15%以上的國際新聞。在經營方面強調股權分散、所有權及經營權分離,董事長原本由《鏡週刊》社長裴偉擔任,已變更為曾任立委、前大眾銀行董事長陳建平擔任。
鏡電視新聞台規畫3~6個月後開播。NCC核准申設後,鏡電視新聞台初期會先上架至80台之後的頻道,並規畫3~5年內移頻到新聞區塊上架。
各界關注國內新聞台頻道區塊是否進一步擴大?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19日表示,已著手徵詢系統台、頻道商等業者及利害關係人,聽取各界意見中,目前還只是草案。
鏡電視新聞台向NCC表示,該新聞台規畫5~6年內達損益兩平,資本額目前為13.5億元,NCC許可申設後,規畫再增資,股東有決心經營頻道,以損益兩平為階段性目標。
這次NCC審查鏡電視新聞台執照案,仍有多名NCC委員持不同見解,認為申設案的頻道定位與內容規畫,與既有市場的新聞頻道同質性太高,難以補市場之不足,但贊同核准申設的委員仍占多數,因此核准該申設案。
NCC表示,申請者以「民間版的公共媒體」自期,提出設置全職專任之外部公評人制度,參與監督新聞製播並向公眾報告,申請人亦提出閉鎖性公司、股權分散、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製播兒少新聞、手語新聞、台語新聞、藝文新聞、國際新聞等、保障員工最低薪資、年終獎金,並有新聞編輯室公約、獨立編審等確保新聞製播自主等相關機制,因此核准該新聞頻道申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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