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彩券10年累計盈餘三千億 45%補助國民年金

財政部國庫署今 (11) 日發布第四屆公益彩券發行成果,較第三屆成長近 8 成,每年盈餘近 300 億元,對挹注社福財源大有助益。國庫署副署長林秀燕指出,112 年 12 月底之經銷商人數合計 39,856 人,創造近 4 萬工作機會,對於促進就業將更具正面影響。發行機構每年繳付回饋金 27 億元,意即 10 年來中國信託商銀共繳回 270 億元。

林秀燕表示,第 4 屆公益彩券發行期間自 10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為期 10 年,累計盈餘 2,957 億元,其中 1,331 億元補助國民年金、148 億元用於全民健保準備、1,478 億元分配予地方政府運用於社會福利支出。另第 4 屆平均每年盈餘約 296 億元,較第 3 屆平均 167 億元大幅成長 77%,有助增裕社福財源。

回應立法委員提議,建議應隨 CPI 調整經銷商的佣金比率(目前 8% ),林秀燕表示,我國公益彩券給付經銷商的佣金比率,8% 在國際間應是最高的水準,相較其他國家多是 1 至 2% 左右,已是相對的高比率。在遴選發行機構時,其所提出的經銷商佣金比率,也是遴選標準之一。

林秀燕指出,第五屆自今年起算十年,將維持 8% 的佣金比率,基於誠信原則的規劃和承諾,故要維持固定比率,若未來要調整,是有討論空間,但最快應留待下一屆,也是第六屆才能調整,佣金的調整考量,除要能照顧經銷商的生活,若佣金比率太高,亦會影響社福機構的財源,故需達到平衡和整體斟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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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予地方政府之彩券盈餘,主要辦理兒少、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及社會救助等事項;此外,在提供弱勢族群就業機會方面,公益彩券之經銷商以具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及低收入單親家庭為優先,112 年 12 月底之經銷商人數合計 39,856 人,如再考慮其聘僱員工及彩券周邊產業等因素,對於促進就業將更具正面影響。

此外,除公益彩券盈餘外,發行機構每年繳付回饋金 27 億元,提供衛福部、勞動部及原民會辦理弱勢族群就業服務及推展社福等事項,財政部亦運用回饋金補助發行機構辦理多項經銷商照顧方案,包含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儲蓄保險、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意外及傷害保險及安全防護設備等,有效減輕經銷商於公益彩券屆次轉換時之經濟壓力,及提升人身安全。

國庫署表示,第 5 屆公益彩券已於 113 年 1 月 1 日正式發行,該署將賡續督導發行機構穩健發展公益彩券市場,達成銷售及盈餘目標,以進一步厚植社會福利財源,照顧更多弱勢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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