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陽程科技對智泰公司提出民、刑事訴訟
日 期:2016年05月26日
公司名稱:陽程科技 (3498)
主 旨:陽程科技對智泰公司提出民、刑事訴訟
發言人:葉振祥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泰)董事長許智欽、董事:
陳根培、高瑟璜、魏自勇、陳必勝、袁震興、王肇祥、林皓昱、
管初慧、邱弘興、謝明瑞、江俊億、智泰會計主管蔡芳宜及智
泰會計師:徐文亞、王自軍等
(2)法院名稱及處分機關: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3)相關文書案號:105年度他字第2968號、105年度補字第1291號
2.事實發生日:105/05/1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本公司於民國(以下同)一○四年三月十九日董事會通過以「私募」方式
以每股24.43元進行投資,並於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給付新台幣
161,238,000元取得智泰6,600,000股。
(2)智泰科技本屆董事會於104年9月間,委任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專
案查核,發現智泰公司103年度漏列相關成本及其他舞弊情事,影響
數額業已達重編財務報表標準,足見智泰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會計人員
違反財務報表依法須據實登載與完整揭露之義務,且已造成本公司誤判
情勢而於104年度財務報表提列減損損失121,242,000元。
4.處理過程:
(1)為維護本公司股東權益已於一○五年五月十三日向智泰公司提起刑事附
帶民事訴訟,並於五月二十五日收到刑事開庭通知。
(2)本公司於五月十三日提存擔保金53,750,000元,對智泰161,238,000元
額度內財產執行假扣押。
(3)本公司要求被告應連帶給付返還本公司損失121,242,000元及購回剩餘
價值39,996,000元合計投資款161,238,000元。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已提出相關事證委由律師提出訴訟,本公司目前營運一切正常,對公司財務
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