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醫揚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案

日 期:2021年12月17日

公司名稱:醫揚 (6569)

主 旨:醫揚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案

發言人:王鳳翔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17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普通股3,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30,000,000元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

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辦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普通股總額之15%,計

45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實際發行新股總額10%,計300仟股辦

理公開申購。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提撥實際發行新股總

額75%,計2,25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1股及原股東

及員工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持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新股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權利義務

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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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認股基準日

、股款繳納期間及各股東每仟股可認購現金增資新股之數額,擬請授權董事長俟本次現

金增資案件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全權訂定。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股數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

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亦

一併擬請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3)本計畫中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而調整,致募集資

金不足時,將減少充實營運資金金額因應;惟若致募集資金增加時,則作為充實營運資

金之用。

(4)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

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