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訊芯-KY董事會通過買回公司股份

日 期:2022年08月26日

公司名稱:訊芯-KY (6451)

主 旨:訊芯-KY董事會通過買回公司股份

發言人:鄭永春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8/26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933,520,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1/08/29~111/10/2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59.00~10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7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為激勵優秀員工長期留任公司,擬辦理第三次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員工案,提請討論。

說 明:

1.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本公司買回股份應公告及申報之主要事項如

下:

(1) 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 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 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 4,933,520仟元。

(4) 預定買回之期間: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10月28日止。

(5) 預定買回之數量: 3,000 仟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79%。

(6) 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每股 元~每股 元,若本公司股票市價於預定買回期間,低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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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價格下限,本公司仍未購足預定買回數量時,得依相關法令規定繼續買回股份。

(7) 買回之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 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0 仟股。

(9)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請詳附件四。

(10) 已申報買回但 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2.檢附證券承銷商對本次買回股份價格擬出具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草稿,如附件五。

3.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訂定本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如附件

六。

4.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董事會擬出具「已考量公司財務狀況及

影響公司資本維持聲明書」,如附件七。

5.本案如蒙通過,將依法進行公告申報及執行買回之作業。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訊芯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1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中華民國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

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

讓員

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2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

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3條: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5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4條: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3個月(含)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之本公司或子公司正式全職員工,

董事長依本辦法第5條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者,得依本辦法第5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員工於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止日期間離職(含自願離職或解雇)、資遣或留職停薪者,喪失認購

格。

「子公司」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包括海外公

司)。

第5條:1.員工得認購股數按其員工職等、服務年資、績效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訂定,並須兼

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實際認購資格及認購數

量由

董事會決議,並依據以下審核程序辦理:

一、 經理人:轉讓對象為本公司經理人、兼任本公司董事之員工或子公司員工兼任本公司經理

或董事應先經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後,再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子公司經理人,需提報本公

司審

計委員會同意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二、非經理人:轉讓對象非為本公司及子公司之經理人,應先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同意後,再提本

公司

董事會決議。

2.各次轉讓作業之認股基準日及認購繳款期間等相關事項,依本辦法第6條規定另行核定。

第6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1.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2.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本辦法訂定及公佈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3.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將視同棄權;認購不足之餘額由董事會另依前條辦理。

4.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7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得以高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或以實際買回之平均

格(以下簡稱均價)為轉讓價格,亦得以低於均價為轉讓價格。計算後之轉讓價格採四捨五入法計算

新台幣元為止。

若董事會決議通過轉讓員工名單當日,本公司股票收盤價的八成高於均價時,除董事會決議採均價

外,

則基於股東權益之考量,以董事會決議通過轉讓員工名單當日本公司股票收盤價的八成為轉讓價

格;但

若董事會決議通過轉讓員工名單當日本公司股票收盤價的八成低於均價時,則以均價為轉讓價格。

以均

價為轉讓價格時,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轉讓價格得按發行股份增

加或

減少比率調整之。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

調整後轉讓價格=實際買回股份之均價×申報買回股份時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

已發行之普通股股數

若董事會基於員工留才效果與經營管理之需要,決議擬以低於均價為轉讓價格,則應於轉讓前提經

最近

一次股東會,該次股東會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

上之

同意,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10條之1規定

項,始得辦理。

第8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

同。

第9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10條: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ShunSin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訊芯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2022年8月26日第4屆第17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7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

產之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

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 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ShunSin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訊芯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徐文一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綜上評估,訊芯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

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尚屬合理,

應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