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2年02月24日

公司名稱:光聯 (5315)

主 旨: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林珂如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5/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潭子區潭子科技園區復興路二號(員工餐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110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民國110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實施第四次、第五次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6.訂定「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2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23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本公司訂於民國111年3月15日起至民國111年3月25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函件寄達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3)受理提案處所:台中市潭子區潭子科技園區復興路2號(財務處)

(4)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並參與該議案之討論。

(5)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