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萬在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4年04月16日

公司名稱:萬在 (4543)

主 旨:萬在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郭慈媛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6

2.增資資金來源:112年度可分配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台幣28,023,000元及2,802,3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5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本次增資新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增資

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一整股,拼湊後仍不足

一股或未拼湊之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

止(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15.其他應敘明事項: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增資

配股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

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有關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若因主管機關規定或因應事實需要而

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