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茂生農經代子公司茂生食品(股)公司取得土地、動產(設備)及在建工程

日 期:2019年10月04日

公司名稱:茂生農經 (1240)

主 旨:代子公司茂生食品(股)公司取得土地、動產(設備)及在建工程

發言人:林信鴻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段0005-3652地號及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段0005-3653地號

動產(運輸設備,生產設備等)及在建工程

2.事實發生日:108/10/4~108/10/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共5,972.00平方公尺(1,806.53坪)金額新台幣30,000,000 元

2.動產(運輸設備,生產設備等)金額新台幣17,000,000 元

3.在建工程金額新台幣 39,789,725 元為依原先外部工程合約而承接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陳佳琦先生為茂生食品(股)公司之董事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為拓展洗選蛋事業,擬取得關係人之土地、動產及在建工程做為未來事業發展之用

2.前次土地移轉於102年11月25日及103年07月10日皆與非關係人一般買賣(交易資料

已無留存)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將來買賣雙方所簽訂之買賣契約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1)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土地金額 30,711,000 元

(2)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評價動產 17,202仟元

(3)在建工程金額新台幣 39,789,725 元為依原先外部工程合約而承接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土地金額 30,711,000 元

(2)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評價動產 17,202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蔡友翔 (104)台內估字第000477號

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黃源尉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蔡友翔 (104)台內估字第000477號

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黃源尉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弘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莊俊華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三六八七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拓展洗選蛋事業。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10月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8年10月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