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茂生農經代子公司茂生食品(股)公司取得土地、動產(設備)及在建工程
日 期:2019年10月04日
公司名稱:茂生農經 (1240)
主 旨:代子公司茂生食品(股)公司取得土地、動產(設備)及在建工程
發言人:林信鴻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段0005-3652地號及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段0005-3653地號
動產(運輸設備,生產設備等)及在建工程
2.事實發生日:108/10/4~108/10/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共5,972.00平方公尺(1,806.53坪)金額新台幣30,000,000 元
2.動產(運輸設備,生產設備等)金額新台幣17,000,000 元
3.在建工程金額新台幣 39,789,725 元為依原先外部工程合約而承接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陳佳琦先生為茂生食品(股)公司之董事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為拓展洗選蛋事業,擬取得關係人之土地、動產及在建工程做為未來事業發展之用
2.前次土地移轉於102年11月25日及103年07月10日皆與非關係人一般買賣(交易資料
已無留存)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將來買賣雙方所簽訂之買賣契約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1)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土地金額 30,711,000 元
(2)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評價動產 17,202仟元
(3)在建工程金額新台幣 39,789,725 元為依原先外部工程合約而承接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土地金額 30,711,000 元
(2)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評價動產 17,202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蔡友翔 (104)台內估字第000477號
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黃源尉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蔡友翔 (104)台內估字第000477號
中華徵信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黃源尉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弘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莊俊華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三六八七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拓展洗選蛋事業。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10月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8年10月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