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英瑞一、笙泉、宇環、中茂、佶優、普誠、九暘股票處置措施及期間
日期:2021年3月23日
主旨:公告英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笙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宇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中茂能資系統整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佶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普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九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處置措施及期間。
公告事項:
一、英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
15921)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
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0年03月24日起10個營業日(110年03月24日至110年
04月0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
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10分鐘撮合一次),另依本中心業務
規則第12條規定: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
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
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二、笙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122)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
易資訊,爰自110年03月24日起10個營業日(110年03月24日至110年04月08日
,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
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
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
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
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三、宇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276)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
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0年03月24日起
10個營業日(110年03月24日至110年04月0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
、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
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
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
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
,不在此限。
四、中茂能資系統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5205)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
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0年
03月24日起10個營業日(110年03月24日至110年04月0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
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
作業(約每45分鐘撮合一次),另依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規定:各證券商於
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
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
限。
五、佶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5452)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
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
交易資訊,爰自110年03月24日起10個營業日(110年03月24日至110年04月08
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
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
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
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
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六、普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129)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
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
交易資訊,爰自110年03月24日起10個營業日(110年03月24日至110年04月08
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
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
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
進價金或賣出證券。暫停融資券交易,但信用交易了結或違約專戶委託買賣
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七、九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8040)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
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
交易資訊,爰自110年03月24日起10個營業日(110年03月24日至110年04月08
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
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
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
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
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