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美亞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一年股東常會案

日 期:2022年03月22日

公司名稱:美亞 (2020)

主 旨:美亞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一年股東常會案

發言人:吳倫吉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楊梅區青年路三號(中華汽車人力培訓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報告一一○年度營業狀況。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年度決算報告書。

(三)、一一○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修正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五)、其他報告事項。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一○年度決算表冊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三)、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四)、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選舉本公司第廿二屆董事。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一一一年股東常會之受理股東提案: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相關說明及標點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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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在內),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二)本公司訂於111年4月3日起至111年4月1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1年4月13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三)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

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處所: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477)台北市民權東路3段二之1

號12樓。

二、本公司一一一年股東常會之受理股東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案:

(一)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二)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名董事候選人者,本公司將於111年4月3日至111年4月13

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董事候選人提名,提名股東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

學歷及經歷,務請於111年4月13日17時前送達。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候選人

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達。

(三)受理處所: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477)台北市民權東路3段二之1

號12樓。

(四)敘明一般董事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獨立董事則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

、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

明文件。

三、選舉本公司第廿二屆董事案:

(一)本公司第廿一屆董事任期為三年(任期自民國一○八年六月十二日至民國一一一

年六月十一日止),三年任期即將屆滿,依本公司章程重新選舉。

(二)本次第廿二屆董事選任,應選出董事九人(含獨立董事三人),採候選人提名制

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三年,任期自民國一一一年六月14日至民

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三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