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峰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日 期:2022年04月01日

公司名稱:正峰 (1538)

主 旨:正峰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發言人:謝適任

說 明: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1/04/01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及同細則

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辦理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1/04/07

5.因應措施:自111年04月07日起,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