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橙的決議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2年03月18日

公司名稱:橙的 (4554)

主 旨:橙的決議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陳奕儒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東大路一段951號四樓(逢甲大學中科校區 A401講堂)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營業報告案。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0年決算表冊案。

(3)董事和經理人績效及報酬評估案。

(4)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含個體財務報表)承認案。

(2)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110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公司章程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11年04月15日至111年04月25日下午5

點前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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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期間依規定將提案送達或寄達受理地點,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

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2)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橙的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大雅區科雅路29號5樓)

(3)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

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4)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5)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

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有第4點但書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6)本次受理提案僅以書面方式為之,不接受其他方式提案。

(7)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之1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