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更正110/08/26發布之第11款:特昇-KY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更正現金增資之資金用途)

日 期:2021年08月30日

公司名稱:特昇-KY (6616)

主 旨:更正110/08/26發布之第11款:特昇-KY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更正現金增資之資金用途)

發言人:余麗群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8/26

2.增資資金來源: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5,000仟股額度內

4.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 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 每股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及募集金額俟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

董事長依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照本公司章程規定,保留10% (計500仟股) 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 提撥10% (計500仟股) 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額

80%,計4,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由股東自行在

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

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原股東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償還國內第一次CB持有人執行賣回權之本金

(含利息補償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增資發行之

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

(2)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相關契約及文件,並代表

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