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更正和迅與集研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專屬技術授權契約(5.主要內容誤植)

日 期:2024年07月05日

公司名稱:和迅 (6986)

主 旨:更正和迅與集研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專屬技術授權契約(5.主要內容誤植)

發言人:廖玉蓓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7/0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集研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研生醫)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06/2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本公司與集研生醫簽訂「人類來源臍帶間質幹細胞藥物-生產

技術」專屬授權契約,本公司將人類臍帶間質幹細胞(MSCs)相

關生產技術授權給集研生醫後,雙方共同合作開發相關專門技

術及資料的特定MSCs外泌體,用於醫材、新藥、保養品等各式

產品開發,所開發之產品可應用於傷口癒合等各領域傷口回復

之適應症。

(2)授權金:本公司於交付「人類臍帶間質幹細胞製程與臨床應用

規劃報告書」,可收取美金180萬元,後續於本公司交付各階段

條件之研究與開發成果,可收取各階段授權金總額為美金420萬

元。

(3)依專屬授權合約約定,共同開發之任一產品上市日起算15年,

本公司將另收銷售總額固定百分比之開發利益金。

(4)依專屬授權合約約定,集研生醫與本公司將另簽產品委託開發

合約及產品委託製造合約,委託本公司開發上列專門技術及資

料的特定MSCs外泌體衍生產品及製造服務。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不得使用本授權標的自行或使第三人開發相同適應症或類似適應症

之產品、以及與細胞產品與外泌體相關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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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可挹注本公司未來營業收入,對公司財務、業務具有正面助益。

10.具體目的:商業化研發成果並挹注收入。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於113年6月28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進行契約簽訂,並於

當日完成相關簽約事宜。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

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以保障自身權益。

(3)依據與集研生醫簽訂之契約內容,5.主要內容誤植簽約金,故更正

民國113年06月28日公告「公告本公司與集研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簽訂

專屬技術授權契約」第5點「主要內容」之(2)授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