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昶虹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2年03月08日

公司名稱:昶虹 (2443)

主 旨:昶虹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林俊輝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號5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三、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二、一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改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二、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三、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及董事候選人提名作業公告: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提名董事候選人。提案以一項並

以三百字為限;股東提名董事候選人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

2、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1年4月6日起至民國111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

提案及董事候選人提名。

3、受理處所: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號7樓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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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502-0788。

4、股東提案及提名候選人擬訂於4月29日前完成審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所提議案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股票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所提名不列為候選人: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停止股票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提名人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4)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

(二)其他應公告事項: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

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綜合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048125)。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

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

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5048125)。持股滿一仟股以上

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

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四)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

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並副知證基

會。

(五)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