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易威等7檔股票處置措施及期間
日期:2020年 6月17日
主旨:公告易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陽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家登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家登精密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永日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中茂能
資系統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處置措施及期間。
公告事項:
一、易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799)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
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
意交易資訊,爰自109年06月18日起10個營業日(109年06月18日至109年07月03日
,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
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
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
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二、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228)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
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09年06月18日起10
個營業日(109年06月18日至109年07月0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
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
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
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
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三、陽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498)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
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09年06月18日起10
個營業日(109年06月18日至109年07月0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
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
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
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
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
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四、家登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680)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
,又因最近10個營業日內有6個營業日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09年06
月18日起10個營業日(109年06月18日至109年07月0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
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家登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
3680)及家登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36802)
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 ,各證券商於
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
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
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五、永日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102)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
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09年06月18日
起10個營業日(109年06月18日至109年07月0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
、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
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
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
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
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六、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41422)
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
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109年06月18日起10個營業日(109年
06月18日至109年07月0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
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
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
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
七、中茂能資系統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5205)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
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09年06
月18日起10個營業日(109年06月18日至109年07月0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
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
每45分鐘撮合一次),另依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規定: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
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
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