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明係董事會決議召集112年股東常會及受理股東提案、董事候選人提名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1月11日
公司名稱:明係 (6804)
主 旨:明係董事會決議召集112年股東常會及受理股東提案、董事候選人提名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吳佩純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1/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大村鄉大橋村中山路三段1 號(本公司3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1年度營業報告案。
(二)111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案。
(三)111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案。
(四)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111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二)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訂定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二)訂定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三)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一)董事(含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3/2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受理提名期間:自民國112年3月17日至112年3月27日17時止。
受理提名處所:明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彰化縣大村鄉大橋村中山路三段
1號。
應檢附資料:被提名人姓名、學經歷、獨立董事另請檢附其他獨立性相
關證明文件;相關受理說明將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
人提名公告。
二、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
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惟每一股東以提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
得超過三百字。
(一)受理期間:112年3月17日至112月3月27日下午5 點止。
(二)受理方式:親洽或郵寄(如為郵寄者,其郵件送達日必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前,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提出並敘明聯
絡人及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三)受理處所:明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彰化縣大村鄉大橋村中山路三段1號)。
(四)以上所述若尚有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172-1 規定辦理。
三、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2年4月26日至112年
5月23日止。
四、嗣後如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影響,需修訂112 年股東常會召開相關事宜,
於法令許可前提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