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麥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日 期:2022年05月31日

公司名稱:新麥 (1580)

主 旨:新麥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發言人:黃宇彤

說 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涂三遷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所營業務範圍內之項目

德麥食品(股)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33,230,332權,

佔出席總表決權之98.44%,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無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德麥食品(股)公司所經營項目為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食品什貨批發業、

製粉業及食品什貨批發業等,與本公司營業項目並不相同,故對本公司財務

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