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志旭減資案新聞稿

日 期:2022年09月05日

公司名稱:志旭 (8067)

主 旨:志旭減資案新聞稿

發言人:陳紀菁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9/05

2.公司名稱:志旭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減資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聞稿內容如下

志旭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新聞稿

一、主 題:本公司為妥善運用資金、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

理減資。

二、減資金額:新台幣134,000,000元整

三、銷除股份:依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擬換發553.3333股

(即每仟股減少446.6667股),(減資比例為44.67%),減資後不滿壹股

之畸零股份,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壹股者,按面額計算

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

下捨去),本公司股票採無實體發行,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份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以按面額承購之,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

通股股份相同。

四、減資後在外發行普通股股數為16,6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66,000,000元。

五、本案於股東臨時會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

準日@ ,並於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後,另訂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

準日、新股掛牌日等相關事宜。

六、嗣後如因主管機關要求、法令變更、買回/註銷本公司股份、已發行之員工認股

權憑證行使或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減資比例與每股

退還現金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七、因應措施:無。

八、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發稿單位:志旭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二段260號14樓

聯 絡 人:陳紀菁

聯絡電話:02-2995-3666

發稿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