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志旭減資案新聞稿
日 期:2022年09月05日
公司名稱:志旭 (8067)
主 旨:志旭減資案新聞稿
發言人:陳紀菁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9/05
2.公司名稱:志旭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減資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聞稿內容如下
志旭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新聞稿
一、主 題:本公司為妥善運用資金、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
理減資。
二、減資金額:新台幣134,000,000元整
三、銷除股份:依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擬換發553.3333股
(即每仟股減少446.6667股),(減資比例為44.67%),減資後不滿壹股
之畸零股份,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壹股者,按面額計算
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
下捨去),本公司股票採無實體發行,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份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以按面額承購之,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
通股股份相同。
四、減資後在外發行普通股股數為16,6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66,000,000元。
五、本案於股東臨時會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
準日@ ,並於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後,另訂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
準日、新股掛牌日等相關事宜。
六、嗣後如因主管機關要求、法令變更、買回/註銷本公司股份、已發行之員工認股
權憑證行使或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減資比例與每股
退還現金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七、因應措施:無。
八、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發稿單位:志旭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二段260號14樓
聯 絡 人:陳紀菁
聯絡電話:02-2995-3666
發稿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