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寶島極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
日 期:2022年03月10日
公司名稱:寶島極 (3115)
主 旨:寶島極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
發言人:張嘉顯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0
2.減資緣由:為改善本公司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以彌補虧損。
3.減資金額:新台幣144,020,080
4.消除股份:普通股14,402,008股
5.減資比率:32.9583%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292,955,92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1/04/21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13,876,012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47.37%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尚待股東常會通過後決議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減資案經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
日及減資換票基準日,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
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約329.583 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
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
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
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
(2)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俟股東會通過
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
關事宜。本次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
股份數量,而需調整減資比率,或本減資案如因法令修訂、主管機關核示,或
為因應其他客觀環境變動而需修正,擬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
定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