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泰金代子公司國泰人壽補充說明112年5月11日以公開募集方式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日 期:2023年07月24日

公司名稱:國泰金 (2882)

主 旨:代子公司國泰人壽補充說明112年5月11日以公開募集方式發行十年(含)期以上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發言人:陳晏如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一

二年度第一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貳佰伍拾壹億元整,依發行條件之不同分為甲及乙券

,其中甲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壹佰柒拾陸億元整、乙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柒拾伍億

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甲券發行期間為十年、乙券發行期間為十五年。

8.發行利率:甲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利率為3.70%;乙券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

利率為3.85%。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為強化財務結構,充實自有資本及提升資本適足率。

11.承銷方式:採包銷方式,並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乙券發行滿十年後,如計算贖回後本公司資本適足率大於計算時法定

最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本公司得提前按本公司債面額加計

應付利息全數贖回。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