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和碩向關係人處分不動產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部分租約)

日 期:2024年08月13日

公司名稱:和碩 (4938)

主 旨:和碩向關係人處分不動產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部分租約)

發言人:謝如蕙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建物:桃園市龜山區興業街五號宿舍樓層10-12樓

2.事實發生日:113/8/13~113/8/1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提前終止部份租賃,宿舍10-12樓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減少7,780,49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晶碩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原租賃合約出租方

前次移轉所有權人及與公司相互關係: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與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關係企業

前次移轉日:2024/03

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3,040,000,000元整(未稅)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本次處分不動產使用權資產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

為集團內個體間關係人交易,應全數銷除)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之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出租方與租賃方雙方議定

價格決定:依原租賃合約議定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營運規劃調整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8月1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8月13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