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劍麟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

日 期:2024年08月27日

公司名稱:劍麟 (2228)

主 旨:劍麟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

發言人:陳立儂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08/27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3/08/02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3/05/03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金額:增加股本為新台幣3,750萬元;發行總股數:普通股3,750仟股,

實際募集資金總額依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依承銷商自律規則

第六條規定訂定

10.員工認股股數:發行新股總數15%,計562,500股

11.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數75%,計2,812,500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發行新股總數10%,計375,000股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

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

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9/23

17.最後過戶日:113/09/18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9/19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9/23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民國113年09月25日至113年09月30日。

(2)特定人之股款繳納期間:民國113年10月01日至113年10月02日。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08/09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

a.原股東及員工認股: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松南分行

b.公開申購:凱基商業銀行民生分行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8月02日

金管證發字第113035048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定資金運用

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議定,

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

之變動,將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