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劍湖山董事會決議111年度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應募人資訊

日 期:2023年03月03日

公司名稱:劍湖山 (5701)

主 旨:劍湖山董事會決議111年度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應募人資訊

發言人:謝顯爵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松田崗休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耐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和鼎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台富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和盟流通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23,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23,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私募參考價格依

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依上述定價依據,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112年3月3日為定價日,以定價日前一、

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分別為10.13、10.43、10.95元,擇前一個營業日10.13為基準;另以定價日前三十個

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8.30元為基準,取

二者較高者定之。故以10.13元為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以8.20元為本次實際私募股

廣告

份每股之發行價格,為參考價格之81%,不低於股東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八成。

前述私募價格訂定係依據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

故應屬合理。

本次私募價格定價8.20元低於股票面額之差額,將造成累積虧損增加。未來將視公司

營運及市場狀況,以減資、盈餘、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或其他法定方式逐步沖抵或其他

法定方式處理。

本公司基於預期未來在順利引進內部人、關係人並完成私募資金之募集後,將可為公

司帶來直接或間接之資源,以取得新的獲利契機,期使本公司能永續經營,進而得以

確保全體股東之權益,對股東權益應不致產生重大不利之影響。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償還借款及債務、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可行性及資本市場之不確定性因

素,並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擬採私募方式向特定人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03/03

11.參考價格:新台幣10.13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8.2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

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擬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

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限為112年3月6日至3月7日,增資基

準日1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