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出售國建預售建案之房地及車位予關係人。
日 期:2023年02月24日
公司名稱:國建 (2501)
主 旨:出售國建預售建案之房地及車位予關係人。
發言人:林清樑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三小段土地之房地及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2/2/24~112/2/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 3戶房屋總價新台幣(下同) 114,403萬元。
(2) 11位車位總價5,000萬元。
總價119,403萬元(總面積約514.8248坪、其中車位約119.4248坪) 。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憲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成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宏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一般銷售。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為10%-15%。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於董事會決議後簽署合約,依合約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估價報告。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為1,141,458,600元。
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為1,148,426,546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詹繡瑛。
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謝坤龍。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8)北市估字第000147號。
(105)北市估字第000228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一般銷售,獲取利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2年2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2年2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