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出售國建預售建案之房地及車位予關係人。

日 期:2023年02月24日

公司名稱:國建 (2501)

主 旨:出售國建預售建案之房地及車位予關係人。

發言人:林清樑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三小段土地之房地及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2/2/24~112/2/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 3戶房屋總價新台幣(下同) 114,403萬元。

(2) 11位車位總價5,000萬元。

總價119,403萬元(總面積約514.8248坪、其中車位約119.4248坪) 。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憲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成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宏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一般銷售。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為10%-15%。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於董事會決議後簽署合約,依合約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估價報告。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為1,141,458,600元。

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為1,148,426,546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詹繡瑛。

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謝坤龍。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8)北市估字第000147號。

(105)北市估字第000228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一般銷售,獲取利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2年2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2年2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