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凱撒衛董事會通過修訂「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日 期:2020年05月06日

公司名稱:凱撒衛 (1817)

主 旨:凱撒衛董事會通過修訂「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發言人:陳玉娟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9/05/06

2.公司名稱:凱撒衛浴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七條及第十一條

6.因應措施:本公司「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七條及第十一條,

修正條文對照表如下:

修訂前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

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依據本公司章程

第五條規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若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應於轉讓

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

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

股份辦法」第十條之一規定事項,始得辦理。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調整後轉讓價格=每股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

畢時之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公司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

第十一條

本辦法訂立於民國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修訂後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

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調整後轉讓價格=每股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公司買回股份執行完

畢時之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公司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

第十一條

本辦法訂立於民國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一○九年五月六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